过去一年,潼关县民政局始终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任务,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坚实的生活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核查机制。针对不同类型救助对象实行不定期核查机制。截至12月份,动态调整正常退出129人,死亡退出86人,主动纳入保障461人,发现问题1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实施近亲属备案登记制度。对低保经办人、近亲属申请低保申明登记备案制度,遏制“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在册落实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15户34人。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和帮扶。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今年开展对144户426人“三类”人群及困难群众排查工作,截至12月底,纳入保障范围100户267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2户12人,农村低保88户255人。
优化救助服务。一是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热线和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救助12345投诉6件,合理回应群众诉求18件。二是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印发《潼关县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进基层活动的通知》,统筹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了全年两次的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在各镇(街)、村(社区)共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基层培训15场次。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开展“下基层、送政策、解民忧、暖民心”专项活动,落实领导分片包联制度,印制惠民宣传手册10000份,开展入户走访活动24次,走访困难群众11054人,解决问题110个。
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三级公示。为确保救助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每月按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社会救助人员信息,各镇(街)及28个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公示牌,按月公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事中监管。通过定期及不定期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渭南市政府购买第三方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对新申请救助对象依规进行100%核对。383批次4142户5895人,其中8月份复核5批次3020户3020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民政领域负责发放的特困、低保、孤儿、残疾人等项目全部通过一卡通"银行发放,重点检查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核对受助人的基本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
截至12月底,全县农村低保1054户2536人,较上年度增加216人,城市低保124户252人,较上年度增加11人;城乡特困314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12.16万元,城市低保资金200.6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资金34.6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259.28万元,护理补贴98.82万元,临时救助302.2万元,共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107.74万元。在春节前夕,为解决困难群众的温暖过冬问题,为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597份,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棉被等物资277套,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展望未来,砥砺前行。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优化救助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力度,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