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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6:09
类别:建议
渭南市民政局
签发人:王震轩
渭民函〔2024〕117号

雷明珠代表:

《关于加快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第16号)收悉,感谢您对渭南养老服务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结合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章立制、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坚持以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制定下发了《渭南市民政局关于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老年助餐点名称、编号和建设标准。老年助餐点在室内显著位置统一悬挂信息公示牌,公示牌明确营业时间、餐食价格及优惠力度、监督电话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信息;在取餐处、缴费处设置明显引导标志;在就餐区域制作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敬老孝老助老等孝道文化墙,播放敬老孝老助老公益宣传片,悬挂敬老孝老助标语,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海报等,建立并在适当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老年助餐点县级民政业务指导、行业主管们各负其责、镇(办)监督监管、村级运营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考评和食品安全检查,依据绩效考评和检查情况,落实补贴政策,对存在风险隐患或者助餐人数较少、服务质效不高的将实行动态管理。

二、优化服务、创新老年助餐服务模式。鼓励引导各县(市、区)积极探索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挖掘整合老年助餐服务资源,构建以养老服务设施(机构)集中助餐为主体、社会化餐饮企业分散助餐为骨干、中心户多户搭伙助餐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样化助餐设施体系,创新“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助餐”“社区食堂+助餐”“社会餐饮企业+助餐”“机关企事业单位+助餐”等运营模式,为全市53有资质、有意愿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或增设老年助餐点提供政策支持,汇聚更多的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助餐”倾斜,补齐农村老年助餐短板。制定更加优惠的老年助餐政策,择优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助餐点,形成规模经营和品牌效应。探索在非就餐时间开展其他为老服务,让“餐桌”延伸拓展为“书桌“茶桌”“课桌”“会议桌”等,打造一批具有渭南特色、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老年助餐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三、广泛动员、扩大助餐资金筹集渠道。积极探索“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助餐点让一点、村(居)集体经济添一点、老人交一点”等五个一点的老年助餐资金保障机制。围绕“孝子给幸福院献爱心、孝心给咱爸妈吃热餐”主题,积极动员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向农村互助幸福院捐款捐物,教育引导家属子女以“线上存储”父母“线下消费”的方式享受助餐服务。截至9月底,全市852个村累计募捐款物55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幸福院助餐服务保障能力。

关于您提出的“为从事养老助餐服务的企业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企业落地速度,为企业节约成本问题”。首先,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是以正常经营的餐饮类企业为主,加挂老年助餐牌子,设置老年助餐专区。其次专门从事老年助餐服务的企业,应依法登记注册后,方能从事老年助餐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协调市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快老年助餐点登记审批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渭南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马军辉联系电话:0913-293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