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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民政局:多措并举稳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08:29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发展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大荔县民政局四项措施稳步推进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一、紧密部署,迅速展开。3月28日,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社会组织的年检范围、时间和程序、年检应提交的材料、年检结果的确定及应用等具体内容。通过QQ群、微信群等工作平台发布年检通知、年检操作指南,提高社会组织年检知晓率,推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迅速展开。

二、线上审核,优化流程。4月1日至5月31日,社会组织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年检入口,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年检工作人员通过“陕西省社会组织法人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初审—审核—审批,初步确定年检结论。县民政局建立社会组织年检微信交流群滚动发布年检操作指南、所需附件等资料,并设立咨询电话,做好年检问题解释工作。

三、线下办理,规范有序。5月30日起,由线上审核转为线下办理,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及活动情况、财务管理、疫情防控、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严格把关审查。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便民服务零距离窗口形象,每天安排20家社会组织提交纸质资料,通过群发消息告知负责人年检办理注意事项及提交材料清单,避免群众“聚集、久等、多趟跑”。

四、确定结论,强化督导。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202家为“合格”、6家“基本合格”、3家“不合格”。要求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对已停办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依规进行注销。对于年检中存在违反有关罚则、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县民政局将视情节依法给予相关处罚,直至撤销。

截止目前,已完成211家社会组织年检审核工作,参检率达到96%。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继续从严把关、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把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