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可见《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按格式填写相关申请资料, 直接在线提交即可。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将《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至wnmzxx@ 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在邮寄信函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办公室)进行现场申请。
(二)申请受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三)受理登记
我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第一时间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确认正式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2.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申请答复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我局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六)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913—2931608
传真号码:0913—2930609
电子邮箱:wnmzxx@163.com
邮政编码:714000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019年8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可见《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按格式填写相关申请资料, 直接在线提交即可。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将《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至wnmzxx@ 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在邮寄信函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办公室)进行现场申请。
(二)申请受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三)受理登记
我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第一时间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确认正式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2.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申请答复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我局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六)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913—2931608
传真号码:0913—2930609
电子邮箱:wnmzxx@163.com
邮政编码:714000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019年8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可见《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按格式填写相关申请资料, 直接在线提交即可。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将《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至wnmzxx@ 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在邮寄信函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办公室)进行现场申请。
(二)申请受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三)受理登记
我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第一时间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确认正式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2.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申请答复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我局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六)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913—2931608
传真号码:0913—2930609
电子邮箱:wnmzxx@163.com
邮政编码:714000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019年8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可见《渭南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weinan.gov.cn)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通过渭南市民政局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按格式填写相关申请资料, 直接在线提交即可。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将《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至wnmzxx@ 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民政局网下载《渭南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在邮寄信函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办公室)进行现场申请。
(二)申请受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三)受理登记
我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第一时间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确认正式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2.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申请答复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我局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六)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渭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主楼6楼6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913—2931608
传真号码:0913—2930609
电子邮箱:wnmzxx@163.com
邮政编码:714000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