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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出台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23 10:14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共青团渭南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与孤儿基本最低养育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发放,同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资助。

《方案》对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任务,包括督促监护责任落实、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救助、健全关爱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等。

此方案的印发,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实际行动,为各县(市、区)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重要遵循。(市民政局 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