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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180509M7WWXA
来信时间:
2018-05-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2017年九月退伍的伤残军人抚恤金何时发放,部队伤残症换的地方证什么时候发到手
信件内容:
市政领导您好,我是2017年九月退伍的兵,在部队服役因公致残,在部队评为八级伤残,回地方后,按程序向地方民政部门上交了残疾军人证,并按通知去妇幼保健院进行了鉴定,至今无消息,民政部门给不了答复,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较强体力劳动,现实刚需所知的抚恤金。现在就想知道,换的证合适能发放,抚恤金合适能领到。这关乎到我的生计问题,望领导给予准确答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5-11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渭南民政的关注!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在部队评定伤残因公八级,抚恤金部队发至2017年12月。根据军人抚恤条例有关规定,回到地方后,需要地方认定,地方认定要经县、市、审核鉴定,最后由省民政厅审核审批的程序。你9月份退伍,10月份鉴定,伤残评定因公八级已于2018年4月8日经省民政厅审批通过,伤残抚恤金从2018年的1月1日起执行。伤残抚恤金完全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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