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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1812023L8YDY
来信时间:
2018-12-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申请低保,符合条件,村上不给办理。
信件内容:

        我叫王石,男,汉族,华阴市华山镇西王村二组村民,生于1965年1月7日,现年53岁,家有妻子和女儿。

       我正处于支撑一个家庭的关键时刻时,2015年春节突发脑溢血病,先后在渭南中心医院两次住院,做开颅手术和补颅手术以及处理脑脊液,又在华阴荣院二所两次住院,至今将近三年,现在还是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处于无希望状态,一级残疾(见残疾证) ,真是一个旭日东升的家庭被一朵乌云淹没了。

      我家因病致贫,外债无法偿还,没有钱买药,生活困难,真是贫穷潦倒。然而,村上却不给办理,望详查情况。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12-03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村(社区)没有受理低保权限。我市低保申请是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统一在镇(办)受理。 第二,低保条件的认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镇(办)在受理后,将组织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并经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相关工作后,判定符不符合低保纳入条件。
对于反应的问题,我局已与华阴市民政局对接,要求详细了解您家庭的相关状况并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如符合政策条件,将及时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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