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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林**
信件编码:
GPPS190523CO33JP
来信时间:
2019-05-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求落实五险一金
信件内容:
市局领导好,您们好!我是临渭区一名专职工作人员,12年参加工作以来已有8个年头。今年我省两会上,数名省人大、政协代表均提出了提高全省专职人员待遇的提案议案,省厅也作出了回复。其中,要求各地市要落实专职人员“五险一金”工作,我们近期也向省厅进行了反映,省厅要求市局解决。恳请市局领导能为我们解决“五险一金”问题。我市大部分区县已落实了住房公积金,但作为主城区的临渭区却迟迟不解决,恳请局领导出面帮助我们解决落实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谢谢局领导们!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5-24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您反映落实“五险一金”问题是我们近年来一直关注的重点。我们也先后在中省来渭调研和参加省市会议期间,多次呼吁省厅及时修订出台有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要求相关文件,刚性规范统一“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2012]27号)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由各设区市自行制订。”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渭政发[2012]47号)中第十二条规定:“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贴待遇和应由社区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比例统筹解决。其余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解决。”

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区)已经落实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过电话询问了解到,临渭区关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问题正在拿意见,拟提交区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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