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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芦**
信件编码:
GPPS190715QCT5JY
来信时间:
2019-07-1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强烈申诉,我不服。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临渭区马家村芦家小组长,月初向阳办事处包村干部李天闻到马家村宣布将我免职,理由是我受过刑事处罚,本人不服,申诉如下: 1、法院判决还有个判决书,本人至今未收到免职的通知书。 2、免职理由是我受过“刑事处罚”,我本人承认我受过刑事处罚,但是我去年参选芦家小组长时资格审查李天闻也没说我不能参选,事实上对我参选是认可的,现在不能翻脸不认人。再说我已经坐过牢受过处罚,不能因为我以前坐过牢,不给我改过的机会。 3、第一村二组组长马继锋以前和我村明明偷盗被判刑受过刑事处罚,第二马继锋殴打过村党支部书记,被派出所拘留了一星期,为什么没免职?欺负我一个女人?村民都说马继锋花钱找了向阳办的领导,所以躲过去了,如果花钱能解决问题,我也愿意接受罚款,请不要将我免职,我会好好为村民服务。 4、杨树林征地欠我芦家村征地款上百万不给,我找过李天闻多次,不会因为我正当去要征地款,对我有一件就把我免职了,村上征地款都几年了不给,太黑了。 请领导重视我以上问题,如果确实上级有政策有文件必须免职,请给我文件和免职通知书,如果因为其他事情免职我,问题不解决,我会一直向上申诉。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7-17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被免职问题,根据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中共渭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渭南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渭组通〔2019〕1号)文件,受过刑事处罚,属于清理范围;关于反映二组组长马继锋受过刑事处罚而没有被免职问题,我们将转交临渭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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