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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地名文脉留住乡愁记忆——蒲城县罕井镇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17:07

蒲城县罕井镇,因古羌族罕井姓氏居此而得名。

宋淳熙十一年(1184年)属贤相乡。明、清沿旧制。1928年属五区。1939年6月属尧山联保。1956年2月改白堤乡。1958年10月属尧山人民公社。1961年8月成立罕井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设罕井乡,同年5月改置罕井镇。2001年12月撤销东党乡并入罕井镇。

地名政策:《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命名、更名后,批准机关报送备案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一)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地名报送国务院备案,备案材料径送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地名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备案材料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名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地名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