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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0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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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特制定局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体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二、学习主体

局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三、学习内容

全面准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以下四方面内容: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3.《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

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四、学习方式

以全体党员大会、支委(党委)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为主,在基层党组织的各类会议上全面实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专题学习和其他会议为辅,按照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及时跟进的原则,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理论测试、案例分析、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五、学习要求

1.原原本本学。全体党员要严格对照规定学习篇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等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要坚持日常自学,做到常学常新,确保深入学习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通过“第一议题”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行。

2.领导带头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自觉主动学,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提升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举措,共同营造大抓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3.制定计划学。各基层党组织要将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政治安排,固定作为每次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会上集中学,每次提前确定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做好统筹安排,培养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自觉。

4.结合实际学。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贯彻落实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民政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为全体民政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开展民政工作的强大动力。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工作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