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民政局概况
(一)、渭南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本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三)拟订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的政策办法,实施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指导基层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本市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开展乡镇与村组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
(九)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十)拟定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一)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除企事业工伤外的伤、残等级确定工作,审核报批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十二)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军供(转)站工作;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十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市“双拥”办公室工作。
(十四)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渭南市民政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渭南市民政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5个.
纳入渭南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渭南市民政局 | 行政单位 |
2 | 救助管理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3 | 社会福利院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4 | 儿童福利院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5 | 时村农场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6 |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5、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8、2016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9、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10、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529.2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217.51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1311.7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35.1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201.5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省厅拨局军休干部活动经费26万,组织部转慰问干部1万元;军干所收省厅补发军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170.8万,利息收入3.78万元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4013.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7182.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76.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2.75万元。
(2)项目支出1879.9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 拥军优属91.68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万元59.13;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9.2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70万元;伤残抚恤1.11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0.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3.5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35.00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00万元;儿童福利138.55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86.8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21.70万元;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30.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00.40万元。
(3)经营支出226.6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596.75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增减变化情况。比上年收入减少436.66万元,减少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045万元在局机关列支,2016年收入无此项资金。
(2)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比去年支出减少418.47万元,减少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045万元在局机关列支,2016年无此项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5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1.65万元,项目支出1856.52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教育支出17.22万元,其中: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7.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7.89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501.9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39.82万元;抚恤81.15万元;退役安置826.52万元;社会福利1484.56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29.3万元;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944.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万元。
(3)其他支出1203.0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03.06万元。
(三)2016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项目支出:拥军优属91.68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万元59.13;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9.2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70万元;伤残抚恤1.11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0.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3.5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35.00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00万元;儿童福利138.55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86.8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21.70万元;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30.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00.40万元。
(四)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我局2016年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8.71万元,比上年增加4.47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等工作,办公费、公务车辆运行费等费用加大。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4万元,公务接待费5.7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系统购置公务用车0万元;2016年末,市民政局系统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84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8%。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保险费、路桥费、维修费等支出,因2016年我局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由于普查工作量大,工作性质特殊,且经常下乡,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较去年同比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5.72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8%,累计接待90批次、850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行为。主要用于按规定接待本系统工作交流业务、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所必需的工作餐费等开支。
(七)专业名称解释
拥军拥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儿童福利:反映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以及对机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附件:2016年渭南市民政局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