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计划规划 / 正文

渭南市出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公共服务功能,近日,市民政局出台了《渭南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提出规范化要求。

《方案》坚持实体运作、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原则,旨在通过市县搭台、分步推进、试点探索,实现以项目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的枢纽型服务管理,培育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

《方案》要求,县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不小于500㎡,镇(办)不小于15㎡,社区不小于30㎡,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宣传推介、孵化培育、项目支撑、培训交流、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在措施保障上,将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市民政局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任务,市级福彩资金每年将安排不少于50万元支持全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发展,并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在专业人才配备上,按照市级3-5人、县级2-5人、镇(办)级2人以上、社区级1人以上标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其在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以吸引更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到社会工作中来。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3年,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2025年,市、县、镇(办)、社区4级社会组织服务枢纽平台支持体系更加完善,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