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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463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11 10:55
类别:建议复函
渭南市民政局
签发人:郭锋军
渭民函〔2023〕63号

尊敬的殷娅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特殊儿童用爱为他们撑起一片天》(第463号)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特殊儿童的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现就提案涉及民政工作的内容答复如下:

民政部门承担特殊儿童关爱保障的任务主要涉及残疾儿童的生活护理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养育儿童的特殊教育以及在困境儿童分类关爱保障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服务。

目前,我们在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中,共保障残疾儿童4602人(保障标准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一级120元、二级80元)。渭南市儿童福利院是我市唯一一所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承担全市孤弃儿童的养、治、教、康和其他困境儿童转介安置等职能,院内共有孤残儿童166名(含代养西安福利院50人),其中96%为重度残疾。近年来,市儿童福利院贯彻落实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成立了渭南仲春康复医院,开设了内科、儿科、儿童保健、医学检验(临床体液、血液、化学检验)以及中医等基本医疗;康复层面开设了康复评估、康复治疗、物理治疗、传统中医治疗等四大门类57项康复治疗。近两年来,共为全院96名儿童康复训练10万余次,目前,全院0-6岁儿童基本无卧床生活现象。2021年经渭南市教育局批复,开设了渭南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特教中心,配备了兼职特教老师。编写了《孤残儿童特殊教育系列读本》(分赤橙黄绿青蓝紫7册)。开展了盲文、手语、仪表语言行为、美术、诗歌朗诵等针对残疾儿童的早期融合教育,并为每一名儿童建立了学籍档案和学习成绩档案。根据儿童的年龄、身体和智力情况将全院儿童分为5个班和1个学生中心,分类养育,因智施教。开设了“灯塔育童”、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社会融入等一系列教育工作,将能在社会就读的30多名孤儿全部送到社会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学习,接受正规社会教育。

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方面,自2013年起,市民政局、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探索流浪儿童源头干预为契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对当时涉及民政部门的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困境儿童的群体开展家庭走访、监护人培训,以及心理帮扶。2016—2020年,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关爱服务体系,长期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保护工作,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儿童群体的生命安全、生活学习和心理健康。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部设有符合建设规范的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长期或定期为站内帮扶的流浪儿童、困境儿童以及替代性养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服务,并辐射全市,将硬件、人才资源较少县(市、区)的儿童接入站内开展心理辅导。市儿童福利院设有心理咨询室,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为院内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针对不同残疾情况所造成的儿童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对个别问题突出的学生,制定专门方案,开展情感交流和精神抚慰。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二期计划”等建议,我们结合自身职能,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重视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倡导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通过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对特殊儿童进行帮扶。二是儿童养育精细化。市儿童福利院按照最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合理设置儿童生活区,制定科学养育标准,均衡膳食营养,合理设计儿童活动方案,适当增加运动锻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儿童养育全过程中,实行流程化管理,做到精细化、程序化和流程化,进一步提升儿童养育水平。三是完成全省康复训练标准的落地,进一步加大向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度,争取更多的康复项目,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得到系统化的康复治疗。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敬请指正。

渭南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